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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与建筑选址

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2010年自然灾害频发,惨剧一再上演。痛定思痛,痛何如哉!惨剧引发了公众的思考,建筑选址与自然灾害之间的关系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专家认为,建筑选址不当面临各种灾难的危险会显著增大,城市选址和建筑选址都应以安全实用、顺应天时地利为原则。人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规律,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了解自然规律,盲目行事或强做妄为将招致灾祸。

  近年来,自然因素导致的山体滑坡、山洪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接连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2010年,地质灾害频发。在11月3日举行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场会上,国土资源部长徐绍史表示,今年1月~10月,地质灾害造成我国2909人死亡、失踪。其中,贵州关岭“6·28”重大山体滑坡、甘肃舟曲“8·8”特大泥石流等5起特大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的人数超过总数的2/3,其他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的人数基本与1998年以来的平均数(890人/年)持平。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日前表示,2010年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地质灾害发生起数最多的一年。据汪民介绍,今年1月~10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30466起。其中,造成人员伤亡的有379起,造成10人以上死亡、失踪的有19起。

  发生如此多、如此严重的自然灾害,除了与自然因素有关外,还与哪些因素有关?本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北京建工学院教授、中国易学与科学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风格艺术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韩增禄。韩增禄从案例分析入手,阐述了建筑选址与自然灾害之间的关系,并对当代城镇选址提出了建议。

建筑选址相形取胜


  韩增禄说,建筑选址是风水学的重要内容。风水学是中国古代先民从生活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关于生存环境的学问。在风水学文献中,经常用吉祥话和凶险话来表达中国古代先民肯定和否定的环境。其中,有些话未必有道理,有些话未必没有道理。 因此,应当加以分析和鉴别。


  中国建筑文化的原生形态是风水学。韩增禄认为,中国建筑文化深层的理论形态是建筑易学。建筑易学是净化和深化风水学的中国建筑文化理论,净化和深化风水学的工具就是易学和科学。


  在建筑易学中,建筑选址有四个基本原则,即相形取胜、辨方正位、相土尝水与藏风聚气。其中,相形取胜是建筑选址的首要原则。相形取胜是指对山川地貌、地质结构、地理形势、水土质量、气象状况等进行勘察,然后再选址。

  韩增禄说,在建筑选址中有穴位之说,即“盖犹人身之穴,取义至精”。他进一步解释说:“穴者,山水相交、阴阳融凝、情之所钟处也。”按照这一原则,最佳建筑地址是“背山、面水、向阳”的,即所谓“前要照,后要靠”。“照”是照水,“靠”是靠山。

  在古代,水源具有特殊意义。凡有人居住之处,大都是临近水源之所。不过,“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凡事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就人居环境而言,选址之利害得失也是同样的道理。建筑选址如果离水太近,则有水灾之患,所以要近得适当。山可以阻挡不良季风,提供安全保障,但前提是此山无灾害隐患。

  因此,古人在进行城市选址时,把周围的山川地形看得非常重要。《管子·乘马篇》曰:“凡立国者,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沟防省,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立国”即营造城池。这段话的意思是,修建城市要么在大山下,要么在平原上。就其地势来说,高则无干旱之虞,有充足的水源可用;低则不能太靠近江河湖海,以免挖沟排涝。只要能用天材,占地利,城郭和道路的规划不必过于拘泥。

  由此可见,建筑选址是城市规划的前提条件。韩增禄认为,建筑选址应顺应天时地利,权衡利害得失,分清轻重缓急。城市选址和建筑选址都应以安全实用、顺应天时地利为原则。城市选址是如此,村镇选址也是如此。

八种不当的建筑选址
 
  韩增禄介绍说,在建筑选址方面,风水学中有避冲煞之说。煞指凶神,即凶神恶煞,凶是危险的意思。《周易·系辞传上》曰:“阴阳不测之谓神。”阴阳不测是不可预测的意思。定性的预言叫预见,定量的预言叫预测。因此,凶神是指可以预见但不可预测的危险,煞是指随时有可能发生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发生的某种危险。冲煞是指面对着人体或房屋(特别是门、窗)、威胁人和建筑安全的凶险因素。

  煞的作用方式主要有两种,即形煞和理煞。形煞是指能直接看见、有形的危险因素。形煞的类型有很多,常见的主要有穿心煞(包括路口冲煞、桥头冲煞、水口冲煞、山口冲煞、风口冲煞)、“川”形煞、反弓煞、尖角煞、顶门煞、坎陷煞、断头煞、孤阳煞、天斩煞、反光煞等。理煞是指不能直接看见、无形的危险因素。

  韩增禄表示,在建筑选址方面主要存在路口冲煞、水口冲煞、山口冲煞等穿心煞,以及“川”形煞和反弓煞。他分析了近年来媒体报道的自然灾害,概括了因建筑选址不当引发的自然灾害,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在干旱的河道上修建住宅招致水灾

  1996年12月20日,据中央电视台某新闻节目报道,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有不少人在干旱的河道上修建住宅,结果1996年夏季洪峰到来时,除了一座小白楼外,其他住宅都被大水冲毁了。被冲毁的房屋堵塞了河道,导致水势进一步变大。韩增禄说,这就是水口冲煞。

二、在海岸附近修建住宅被海水淹没

  《中国国家地理》杂志2006年第1期上记载了一个建筑因距离海岸太近而被海水淹没的悲剧。1962年,美国的景观规划师迈克哈格带领学生在美国东海岸研究海岸带规划问题。他在考察时发现,很多富人争相在海岸危险地带建别墅。于是,他警告那些自命不凡的人赶紧搬离危险地带。遗憾的是,没人理会他的警告。几个月之后,海水淹没了那些豪宅。

  类似的教训还有很多。2004年12月,由印度洋海底大地震引起的海啸袭击了距离海岸较近的建筑,导致当地居民和一些外来游客遇难。此次受灾最严重的国家是印度尼西亚,特别是位于苏门答腊岛西北部的班达亚齐。之后,印尼政府某官员在媒体上表示,对于班达亚齐原住民来说,重新选址定居才是首要问题。

三、楼房距离江(河)岸太近存在塌陷隐患

  韩增禄说,沿江(河)城市的建筑应与江(河)岸保持较安全的距离。就黄土或沙石结构的江(河)岸来说,建筑到岸边的距离应不近于岸边地面到江(河)底的距离,以防堤岸坍塌。(见图2)2009年8月,在台风“谟拉克”的影响下,台湾岛东部的海水猛涨,导致紧挨岸边的金帅饭店大楼在顷刻间倒塌。


 四、建筑距离沙石结构的山体太近面临山体滑坡的威胁

  建筑因为距离沙石结构的山体太近而受灾的案例较多。3月10日,陕西省子洲县双湖峪镇双湖峪村石沟发生山体滑坡,造成27人死亡。6月21日,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发生山体滑坡,造成20多户房屋倒塌。6月28日,因连续强降雨,贵州省关岭县岗乌镇大寨村发生了山体滑坡,造成107人被埋。

五、城乡聚落建在正对山口的低洼处将面临自然灾害

  2005年10月,受19号台风“龙王”的影响,福州地区突降特大暴雨,造成山洪暴发。武警福州指挥学校训练基地部分学员被山洪冲走。韩增禄表示,这是建筑选址不当造成的。

  2009年8月的台风“谟拉克”引发了很多自然灾害。其中,台湾省高雄县正对水口和水道冲煞处的小林村被泥石流淹没,造成398人被埋。

六、建筑正对“川”形山冲口低洼处可能发生灾难

  李白曾写过“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的诗句,意思是苍山横卧在外城北侧,河水环绕于古城东侧。韩增禄告诉记者,这符合建筑选址的基本原则,即所谓“山要环,水要缠”。城镇聚落、住宅、学校最好建在山脉两侧,不宜建在山脉尽头的冲口处。如果住宅门前有一条直路相冲,就犯了穿心煞。古代虽然没有汽车和摩托车,但是有马和马车。俗话说,“人有失手,马有乱蹄”。马一旦受惊,就会直冲家门而来,其凶险程度犹如利箭穿心一般,故称之为穿心煞。《阳宅十书》曰:“凡宅开门路及车门,不要直射,谓之穿心煞,主家长横死之患。”韩增禄说这是用凶险话来提醒世人,事实上,一旦发生事故,遭到“横死之患”的就未必只有“家长”了。

  韩增禄说,建筑千万不要建在正对着“川”字形山脉尽头的冲口处,这是大凶之地。在风水学中,三条或三条以上并行的路叫“川”字形路(简称“川”字路)或“川”字行,三条或三条以上并行的山脉叫“川”字形山( 简称“川”形山)。“川”字路或“川”形山形成的煞叫“川”形煞。《阳宅十书》中说:“门前有路‘川’字行,破财年年官事兴。若然直射见明堂,三箭三男死却身。”“凡宅不居当冲口处……不居正当流水处,不居山脊冲处……不居百川口处。”“凡宅或水路桥梁四面交冲者……主不吉利。”“交路夹门,人口不存。众路相冲,家无老翁。门被水射,家散人哑。水路冲门,忤逆子孙。”

  韩增禄介绍说,“川”字路包括旱路和水路。在山区,有山脊就有山谷,有山谷就有水口和水道。山脊冲处就是山谷冲处、水口冲处和水道冲处。事实上,“川”形煞就是多头并列的穿心煞,也是最凶险的穿心煞。

  韩增禄说,面对“川”形山,隐患大如天。“川”字形的山脉至少有两条或两条以上的水道,正对着一条水道时就有水口冲煞的隐患,面对两条甚至多条水道时隐患就更大了。特别是面对沙石结构的“川”形山的城镇,有遭到特大泥石流袭击的危险。2005年6月,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中心小学被山洪冲毁,导致100多名学生遇难。韩增禄表示,灾难发生的重要原因就是学校选址不当。沙兰镇地处低洼,沙兰镇小学又建在镇上地势偏低处,而且位于两股山洪的冲口处,犯了“川”形煞。

七、位于道路或河道弯曲处外侧的建筑犯反弓煞

  韩增禄介绍说,反弓煞是指位于弯路外侧附近的人或建筑面临的隐患。反弓煞是穿心煞的一种特殊形式。在风水学中,把河流或道路弯曲处的外侧比喻为反弓形。反弓形是比喻,弓箭是从弓背射出去的,所以弓背处被看成最危险的方位,由此产生的隐患被称为反弓煞。

  近年来,国内外因犯了反弓煞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2008年5月,行驶在上海高架桥弯道外侧的一辆卡车上的集装箱突然飞落,造成弯道外侧3人死亡、2人受伤。事发地是南北向A30通往东西向A20的一条高架桥弯道,作为通向外环隧道以及浦东外高架桥码头的必经之路,这条高架桥弯道存在很多安全隐患。据媒体报道,高架桥道路转弯处成了交通事故多发地带。

八、位于多种冲煞地的建筑存在特大安全隐患

  于2010年8月8日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是典型的多种冲煞地。韩增禄认为,从建筑易学的角度来看,舟曲县之所以发生特大泥石流,是因为其建筑选址犯了“川”形煞和反弓煞。


  从舟曲县的地形图来看,舟曲县所在的A区不仅被很多山梁和山沟包围着,而且被很多水口和水道包围着,成为多重“川”形煞的交会地。此外,舟曲县是位于白龙江反弓煞处的大凶之地。由此看来,A区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远远大于B区。

建筑选址应尊重自然

  韩增禄说,易学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易学是天人合一的文化,是有忧患意识的文化,是主张预防为先的文化,是倡导亡羊补牢的文化。中国易学主张天人合一,强调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天地万物是和谐统一的,人应当尊重和效法自然。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谐是永恒的自然规律。因此,人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规律,与自然和谐相处。不了解自然规律,盲目行事或强做妄为将招致灾祸。

  韩增禄说,天人合一的核心内容是 “推天理以明人事,尊天道而正人伦”。搞建设应当尊重自然规律,牢记古人的教导。人要顺其自然、因时而变、趋吉避凶、唯变所适,要从已经发生的灾难中吸取教训。天灾难测,人命关天,城市选址、建筑选址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韩增禄表示,建筑选址不当面临各种灾难的危险会显著增大,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城乡建设选址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制定严格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恢复当地的植被,认真保护生态环境。

  其次,对当地的山川河流、山梁山沟及其山体结构等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建立实时监控和及时预报系统。

  再其次,在已经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仔细观察山洪和泥石流的走向,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在山洪和泥石流有可能被阻挡的地方修建牢固的堤坝或金刚墙;拆除位于水口、水道冲口的建筑,疏通水道;如果公路、铁路被山洪和泥石流冲断,就修建涵洞或架设桥梁,以减小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破坏力。

  最后,正对水口、水道冲口的地方,特别是正对着“川”形山多重水口、水道冲煞处的学校、村庄、城镇应重新选址,异地重建。

建议舟曲县异地重建

  在对因选址不当而招致自然灾害的多个案例进行分析后,韩增禄认为,舟曲县应异地重建。

  目前国家对于舟曲县的重建选址问题尚在研究中。韩增禄在对舟曲县周围的地形进行分析后得出结论,舟曲县不适合原址重建,而应该异地重建。舟曲县的地质构造也不适合原址重建。

  并不是韩增禄一个人主张舟曲县异地重建。国家地质调查局的相关专家曾表示,舟曲县山高沟深,地形起伏较大,地质构造以遇水即软化、泥化的炭质板岩居多,是国内滑坡、泥石流灾害多发地区之一,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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